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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卫生分局,市直医疗机构: 现将卫生部关于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发生严重医院感染事件的通报转发给你们,要求立即发送到各类医疗机构、传达到每一名职工,知晓该起医院感染事件起因、危害及严重后果,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将确保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放在首位。时下即将进入冬季看病高潮,现结合我市医院管理工作的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各级各类医院要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的再教育,特别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如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和交接班制度等。医院要采取考试、演练、检查等多种方式保证各项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落实到位。卫生行政部门要对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公示结果。 二、切实加强急诊科(室)建设,确保急救绿色通道畅通。医疗机构要加强急诊科(室)能力建设,做到专业设置、人员配备合理,抢救设备设施齐备、完好。急诊科(室)人员要相对固定,值班医师能够胜任急诊抢救工作,医院值班人员和各相关科室要做到急诊会诊及时迅速到位。对于接诊的急诊患者,尤其是危重患者,医疗机构要首先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救治,挽救生命,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误抢救,确保急诊科(室)、入院、手术“绿色通道”畅通。 三、强化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医疗管理职责,保障医疗安全。医疗机构要按照医院管理年活动的要求,建立医院领导定期研究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的制度,定期总结分析本单位医疗安全形势,及时发现和消除医疗安全隐患。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工作,坚持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对于因管理不到位发生重大医疗过失或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除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外,要严肃追究医疗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督促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对于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坚决纠正;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依法严肃处理。 五、增强医疗安全责任意识,严密防控医院感染暴发。医疗卫生机构发生严重医院感染、乃至暴发事件,是与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医院感染知识缺失、诸多环节存在感染隐患、管理失控密切相关。各地医疗机构要从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切实加强医院管理,遵循卫生部颁发的《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并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工作标准,提高医务人员防范医院感染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恪守职业道德,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 六、加强医院感染知识教育与培训,提升全员防控知识水平。各地医疗机构应立即开展对本机构工作人员的医院感染知识教育与培训,以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婴儿感染事件及2005年我省宿州“眼球事件”为反面教材,引以为戒,接受医院感染相关法律法规、医院感染管理相关工作规范和标准、专业技术知识等培训。要充分发挥医院感染专业人员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中的作用,给予更多机会,接受更高层次的专业培训。依据《安徽省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细则》有关规定,近期安徽省卫生厅还将举行第二批医院感染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工作,各医疗机构应积极派员参训。 七、提高医院感染监控水平。各地医院必须建立有效的医院感染监测制度,结合本机构实际,采取全面综合性监测与目标性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医院感染病例或暴发苗头。婴幼儿、老龄患者、危病人是医院感染的重点人群,预防和控制手术部位、ICU、导管相关血流感染、医院肺炎、多重细菌耐药感染等是医院感染管理的重点目标。 八、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部门必须履行监管职责对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机构的组织建制、贯彻落实医疗安全责任制、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等核心制度和重点部门、重点人群、重点部位的感染监控情况等进行一次大检查。对违法违规、疏于管理,瞒报、缓报、谎报医院感染事件,并造成不良影响者严肃查处。 我局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医院管理特别是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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