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发展改革局,济南高新区发改科经部,莱芜高新区经济发展局,有关单位: 依据《济南市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在各主管部门审核上报材料基础上,经专家评审,现将2020年评价结果通知如下: 济南市智能服务机器人工程实验室等18家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得分在90分及以上,评为优秀;济南市电力生产运行规范化工程实验室等94家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评价得分在65分至90分(不含90分)之间,评为良好;济南市教育安全综合治理工程实验室等8家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评价得分在60分至65分(不含65分)之间,评为基本合格;济南市机器人用高柔力铜电缆工程实验室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评为不合格。济南市抗生素类化学合成药物工程实验室等22家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未按规定提交评价材料。 根据《济南市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对于评价得分在基本合格的济南市教育安全综合治理工程实验室等8家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提出警告,请相关主管部门督促整改。对本次评价不合格和未按规定提交评价材料的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撤销其济南市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资格。 
附件1.济南市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2020年评价结果.xls 附件2.名称发生变更的济南市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名单.xlsx 附件3.撤销的济南市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名单.xls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