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CV核心抗原测定与HCV抗体测定的比较分析
黄菲 甘新宇
成都军区总医院输血科(成都 610083)
摘要 目的 探讨HCV核心抗原检测与HCV抗体检测在测定献血号HCV感染上的差异。方法 将3600名部队献血员的血清标本分别用两种ELISA试剂盒进行HCV核心抗原及HCV抗体检测,任一方法结果阳性者用荧光定量PCR进行确诊。结果 用HCV核心抗原检测方法检出的阳性标本数与用HCV RNA检测方法确诊阳性标本数相符。结论 以HCV核心抗原检测代替HCV抗体检测是提高献血员HCV检出率的较为理想的方法。
关键词 HCV;核心抗原;抗体
丙型肝炎是后果最严重的输血传播疾病之一。血站为了尽可能保证安全输血,对献血员采用两种不同试剂进行两次ELISA方法的抗HCV检测。在实际工作中,笔者发现漏检标本仍然存在。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继续发生,国外已广泛开展对献血员进行HCV RNA检测。但由于价格昂贵,不能在我国普及应用。我们用HCV核心抗原测定方法和HCV抗体测定方法分别对我血站3600名献血员进行HCV感染检测筛查,任一方法结果阳性者用荧光定量PCR进行确诊,从而分析这两种方法在测定HCV感染上的差异,现报告结果如下。
1 材料与方法
1.1 血清标本
我血站2004年度至2005年度3600份献血员血清标本。
1.2 试剂
HCV核心抗原测定采用Ortho Diagnostics公司HCV核心抗原检测双抗体夹心法ELISA试剂盒。HCV抗体测定采用北京吉比爱公司HCV抗体检测ELISA试剂盒。HCV RNA检测用Roche公司LightCycler荧光定量PCR试剂盒,最大灵敏度为500cp/ml。结果判断:≥1×103cp/ml为阳性,>1×103cp/ml为阴性。
1.3 仪器
ELISA检测的主要仪器:Labat2全自动加样系统(美国Hamilton公司)、Anthos3多功能控温孵育酶标仪(奥地利Anthos labtec instruments公司)、Anthos fluido洗板机(奥地利Anthos公司)。PCR检测的主要仪器:LightCycler荧光PCR仪(德国Roche公司)、B16高速离心机。
1.4 方法
ELISA检测操作严格按说明书进行,所采血样离心后用Labat2加样,每块酶标板均在H1至H6位置分设空白、质控、阴性和阳性对照,然后进行孵育、洗板、加酶、显色、终止、读板、打印结果及统计分析OD值。HCV RNA检测操作按试剂盒说明书进行,扩增条件为94℃预变性1min,然后55℃1min,72℃ 2min,共30个循环,反应结束后,由电脑自动分析计算结果。
2 结 果
3600名献血者中,HCV核心抗原检测为阳性的有15例,HCV抗体检测为阳性的有11例,且这11例包括在前15例中,对这15例血清行荧光定量PCR检测,结果均为阳性。见表1。表1 不同方法检测HCV感染的情况(略)
3 讨 论
HCV核心抗原是由HCV基因组中最为保守的部分编码而来,不同基因型的HCV其核心抗原保持不变。有研究表明,患者外周血中HCV核心抗原与HCV RNA水平具有良好的相关性,HCV核心抗原阳性者,表明有HCV RNA感染[1]。HCV抗体为感染HCV后的患者外周血中产生的与病毒抗原相对应的抗体。当健康人群感染上HCV后,在最初一段时间内,患者体内并不立即产生抗体,而是要经过一定的时期,这一时期即为HCV感染的“窗口期”。当HCV病毒进行大量复制,逐步产生的抗体量增加到可以检测出时,大约要经过82天[2]。因此在“窗口期”进行HCV抗体检测并不能反映HCV感染的真实情况。对于处于HCV感染“窗口期”的献血员,此时进行抗HCV检测,结果为阴性,而使阳性血液误定为阴性,给受血者带来危害。
实验结果表明,15例HCV核心抗原阳性血样中,只有11例抗HCV阳性,而这15例HCV核心抗原阳性血样经荧光定量PCR确诊,均为阳性。这说明,未检测出抗HCV的另4例,很有可能就是处于“窗口期”的献血员。而通过对献血员进行HCV核心抗原的检测,就能够缩短“窗口期”的时间,尽量提前检测出HCV感染的情况,从而减少医源性丙型肝炎的发生和传播。笔者认为,在PCR检测难以普遍推广的情况下,以HCV核心抗原检测代替HCV抗体检测是提高献血员HCV检出率,增强临床输血的安全性的较为理想的方法。
参考文献:
1.Nubling CM,Unger M,Chudy M,et al.Sensitivity of HCV core antigen and HCV RNA detection in the early infection phase[J].Transfusion,2002,42(8):1037~1045.
2. 李执如,周琼秀.日本进行HCV、HBV和HIV病毒核酸筛查的现状[J].国外医学输血及血液学分册.2003,26(2):183~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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